(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日電)江姓女子購屋2個月後,發現房屋傾斜,憤而提告向前屋主求償。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判賣家應付房屋扶正修復費、價值折損費共新台幣50多萬元。全案定讞。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指出,江姓女子前年5月間,透過房仲公司以841萬多元的代價,向吳姓男子購買台北市大安區富陽街1處房屋,但同年7、8月間,江女隔壁鄰居發現屋子傾斜,江女透過技師事務所鑑定,發現房屋傾斜度達1/115。
江女認為,前屋主從事房屋修繕工作,不可能不知道房屋傾斜,卻沒在賣屋前告知,提告向前屋主求償。
法院審理時,吳姓前屋主主張,自己只是油漆工,且房屋的傾斜度若未以儀器測量,一般人無法察覺,並非故意不在事前告知。但一審法官認為,房屋在賣出時已有瑕疵,江女求償有理,判前屋主應賠償江姓女子房屋價值折損費11萬多元。
江姓女子不服金額過低,提起上訴後,高院合議庭另審酌江女花費38萬多元修復房屋傾斜,判賣家共應賠江女50多萬元。991202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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