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

私募股上市新規定 本月出爐


〔記者陳永吉/台北報導〕證交所日前公告修正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9月1日起正式實施,另外,目前正積極修訂私募股未來上市規定,預計也會在本月出爐,只要不符合新公告的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未來私募股就無法上市。

根據新公告的「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只要是有獲利的公司,未來應採用公募方式募集所需資金,除非私募資金用途全部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或者依募發準則第七、八條規定,有正當理由無法改善且無法合理改善,經過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同意才可以辦理。

此外,證交所也發現,懷特(4108)過去私募是採用技術股方式,相對不合理,因此這次也修法,私募特別股,應募人如果以非現金方式出資,就如同技術股,應該要載明出資方式,以及合理性,並且將獨立專家的合理性意見,載明於開會通知,以作為股東是否同意的參考。

證交所並指出,未來公開發行公司所定的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的八成,若要低於八成,應該就價格由獨立專家提供定價的依據合理性,以作為股東是否同意的參考。股東會未來也不得將私募定價成數直接授權董事會或董事長訂定。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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