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

失能險-死亡一年還看診? 就醫證明日期搞烏龍


有聽過死者在死後一年,還能到醫院看病嗎?一名薛姓男子,2年前因為呼吸衰竭病逝,家屬想要申請保險金,向醫院申請就醫證明,不過上頭的日期,醫院居然把它寫成申請日期,於是出現男子死亡後一年,還有就診紀錄的誇張案件,家屬試圖申請千萬保險金也受阻。
失能險


投訴家屬薛先生:「我兒子是97年死亡的,怎麼會在98年去看醫生?太離譜了!」

薛爸爸拿著前年兒子的死亡證明書,上頭日期清楚寫的是在97年8月22日,死於呼吸衰竭,不過死者生前去過的醫院,卻開出一張98年7月3日的就診紀錄,難道者在死後的一年,還能起死回生,繼續看病?

投訴家屬林先生:「保險公司說,98年7月3日人還去看腸胃科,人都沒死,你要申請什麼理賠?你是要詐領嗎?」

確實,在這張診斷書上,看到申請時間和看診時間是同一天,而且日期也是死者死亡後的11個月後,才到醫院看診,家屬認為,這張錯誤的診斷書,就是讓他們申請不到保險金的主因。

院方人員:「如果不是本人,我們有委託書,那有委託書來,所以我們當然開應診日期就是當天。」

醫院否認當初有誤植日期,事實上,家屬領不到意外險死亡理賠的原因,主要也是因為死亡證明書上,清楚寫著死者死亡的方式,是「自然死亡」和「病死」,3家保險公司全是以「非意外死亡」,駁回巨額理賠,家屬請不到錢,加上跟醫院對診斷書的時間認定不同,才會差點鬧出死人能看病的烏龍!

文章來源: TVBS

文章轉載: http://hotsp.iphone-seo.info/new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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