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趕6月底簽ECFA 四次正式協商近日舉行


兩岸洽簽經濟協議(ECFA),原本以為第四次正式協商要和江陳會預備會議一起進行;不過,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表示,因為還有些後續溝通及文字修正,所以需要另外召開第四次ECFA正式協商會議。



台灣平面媒體報導,ECFA第四次正式協商會議將於近日在台北舉行,國貿局長黃志鵬間接證實這個消息。黃志鵬:『(原音)我們原來的確考慮ECFA溝通完之後,第四次的會議跟預備會議一起重疊。第四次會議,名義上也需要,因為第三次6月13日在北京開完,後續溝通,包括文字、小小修正,要在會上跟大家說明報告,開始確定。這個工作,照媒體看到的,大概都應該是事實。』

根據統計,台灣1年出口聚丙烯等3項石化塑膠產品到大陸的金額約20多億美元,因此,除了工具機之外,台灣方面也繼續爭取部分石化項目列入早收清單。黃志鵬:『(原音)非在6月底簽不可,這是政策,說得很清楚,看這幾項最後怎樣。(記者:這幾項如果沒列進去,我們會先簽嗎?)這就是你要問高層了。』

黃志鵬表示,目前雙方還有一些項目在做最後折衝,要達到6月底簽署ECFA的目標,就有必要舉行第四次ECFA正式協商會議,至於舉行的時間、地點,還是要尊重兩會安排。

文章來源: 央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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