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 星期五

全縣一人負責 社福團體難把關


中國時報【呂素麗、吳江泉、廖素慧、周麗蘭/綜合報導】



許多人常捐款幫助弱勢或賑災,但這些愛心捐款何處去?誰來監督?公部門多坦承力有未逮。如高雄市、屏東縣社會局(處)均只有一名科員管理公益團體對外募款事宜,監督把關確實有困難。除非有人檢舉不法,才會派員會同會計師查帳,否則就「放牛吃草」。

高雄市曾有公益團體對外募二手物品義賣,自稱所得要幫助貧困家庭。當時有民眾捐物品時感覺主辦單位怪怪的,向社會局檢舉。社會局調查發現,這個公益團體對外募款或物品,並未依規定向社會局申請許可,即擅自對外募二手物品。

社會局要求這個公益團體將募來二手物品全數退還給捐贈者,必須依程序申請通過後再辦活動;不過,此團體後來不了了之,義賣也不辦了。

高雄社會局人民團體科股長梁治芬說,社會局承辦人力有限,只有一個人負責全市二六六個登記有案慈善團體對外募款事宜,只好採抽查監督,把關確有困難。

屏東縣社會處副處長許慧麗指出,根據人民團體法及公益勸募條例規定,慈善、社福等人民團體,每年定期要將收支項目提列給政府機關核備。但是提報核備項目皆是大項目收支,根本看不出裡頭藏著什麼名堂,更何況屏東縣一千六百多個社團,其中五百多個是慈善、社福團體,只有一人在管。

雲林縣及嘉義市社會處也表示,地方政府因人力問題,財務稽查方面,只能靠各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自我管理。

許慧麗說,政府人力不足,如何查核這麼多團體,如今連每年團體考核評鑑也已取消,社會大眾要知道哪個社福團體比較優都很困難,有必要檢討。

慈善、社福團體定期公布收支明細,可獲得捐款大眾信任,對於日後募款亦產生正面效果。例如,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協會、屏東縣羅騰園庇護家園均定期詳細公布,對捐款人徵信也做的很完備,建立不錯知名度。

文章來源: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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